专家文章

饮食忌宜六大基本原则

李凡成
李凡成

主任医师 耳鼻咽喉科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饮食者,生存之所必需,“一餐不食饿得慌,一月不食饿断肠”;饮食者,治疾疗病之物,所谓“药食同源”者,药即是食,食即是药,饮食得当,疾病可疗可防,饮食失宜无忌,疾病乃生,有病者重,病重者死。饮食也是一种享受,一种文化,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具有不同的饮食习惯与忌宜。知晓饮食忌宜,既长知识,也益健康。为此,本文就饮食忌宜遵循的一般原则略述己见,由于知识所限,不妥之处乐意接受指正。

一、饮食忌宜,必遵生命规律

人的一生,根据不同的年龄与实际情况,具有不同的生理特点,一般可分为:婴幼儿时期(3岁前)、儿童时期(3-14岁)、青年时期(14-30岁)、中年时期与壮年时期(30-60岁),老年时期(60岁以上);对于女性来讲,还有月经期、怀孕期、产后与哺乳期、更年期。从人体健康与疾病预防的角度而言,不同生理时期,人体对食物的需求及食物禁忌均有不同。

婴幼儿时期:婴幼儿者,人之初始,方脱胎而仍属芽,雌嫩之至,无可复加,故哺育之道,母乳以为主食,3-6个月龄后,饮食有增,即宜酌情配合辅食。辅食当富营养,易于消化吸收,米糊最佳,果泥适量,禁忌硬食(容易卡咽喉)、盐份、油脂、青菜可稍有不宜多(容易拉肚子);六月龄左右以后,可加肉泥、蛋黄类;辅食当据从少到多的过程随婴幼儿长大而渐增的方式。喂养婴幼儿学问大矣,此处从略。

儿童时期、青年时期:身体发育增长期,饮食需求量日增,营养元素及需全面,特忌形成偏食,以免影响发育,并形成乃后人生不良习惯与坏脾气。但是,近二三十年来,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往往饮食能量补充过剩,少儿肥胖症发生率稳步攀高,不能不说是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

中年、壮年时期:人之一生,精力旺盛,莫过于此时期,当此之期,饮食禁忌最难控制,容易饥饱不时,饮食不节,“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忘我劳动”、“夜以继日”,即此期生活写照,终归疾病缠身难去,并最终决定或影响老年期身体健康之状态。若此时期,倘不注意饮食禁忌,“英年早逝”指日可望,自是意料之中。

老年时期:整体机能日渐衰退,“想干干不了,想吃吃不了”,于此之时,若于饮食禁忌有所在意,长寿之望,桑榆未晚。此期饮食忌宜在于:必须能吃,不可多吃,吃了再动,不可囤积;需要进补,不可多补,消补有度,不可逞能;五味皆宜不可过,寒温适中不可偏,生熟据理当有度,肥甘可尝不可肆。

至于女性不同生理时期,生理变化自与平时有异,或则气血有所不足,正气减退,或则护胎哺婴所需,饮食忌宜,遵之守之者安,逆之违之者殆。

二、饮食忌宜,可循天时地利

“天时”者,季节更替,昼夜转换;“地利”者,东南西北中,方域之别。不同季节、不同地域,饮食原料有别,不可强求。春夏秋冬,菜蔬种类自有不同,可适饮食之乐,以求“时鲜”。地域不同,物种有异,人之足迹所至,“土特产”之尝,当属食乐。但这种因季节、地域转换的不同而产生的饮食习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可形成与季节饮食、地域饮食相关的某些疾病的发生。至于昼夜之差,生物钟转换,生理状态不同,于食物更有忌宜,如白昼人体阳气行于外,可鼓可动,可食辛食辣,禁忌相对较少,而夜晚阴气内藏,宜静宜谧,则不宜辛热芳香(姜、烟、酒、茶、咖啡等等)等刺激性食物,否则扰动阳气,阴不内藏,精神振奋,兴奋过度,睡眠难入,次日当动,却仍然疲惫思睡,是谓阴阳颠倒。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自然界有四季与日昼和夜晚的变化,人体机能也与之相因应而发生同类变化,因此饮食习惯也就需要有所调整,保持同步变化而有所忌宜。中医经典《内经》对四季变化与人们生活规律变化的因应关系有精辟的论述。四季特点者:春生(生发)、夏长(茂盛)、秋收(收敛)、冬藏(蜇伏)。自然界如此,人体机能变化亦如此,此乃中医学所谓“天人相应”,即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之生活规律、饮食忌宜顺应季节更替因时而变,即是“顺天时”,违之者易病。对于四季饮食忌宜,古人有详细论述,如唐代大医学家孙思邈说:春宜省酸增甘以养脾,夏宜省苦增辛以养肺,秋宜省辛增酸以养肝,冬宜省咸增苦以养心。其论据主要是根据自然季节、人体脏腑、药食性味(五味)相互关系所言。而现代人们对四季饮食忌宜,亦从各季节气候特点对人体生理病理的可能影响、季节宜食物对人体生理调理作用及季节性疾病预防的角度,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三、饮食忌宜,当求合乎体质

在人的自然生命过程中,不同的人,往往具有不同的体质类型,并秉持着不同的品质性格特点。体质类型不同,品质性格特点不同,对饮食的忌宜也会有所不同。如,有专家将人体分为常体(正常质)、倦体(倦怠质)、湿体(腻滞质)、寒体(迟冷质)、热体(燥红质)(也可称为火体,燥热质);对人的性格特点,也可分为:焦虑型、暴躁型、唠叨型、孤独型、粗心型,饮食忌宜各有不同。

四、饮食忌宜,更要因病而异

饮食之宜有利于人体生理的健康,饮食之误,既可损害健康,还可加重疾病。因此,无论什么民族,也无论什么医学,都认为在人体疾病时不可乱食,当有所忌宜,不同的疾病,饮食忌宜也各有不同。对此,现代人对疾病的饮食忌宜有大量的经验记述,并可从多种途经获得这些知识。

五、饮食忌宜,重在科学合理

饮食忌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诸方面:

1、安全性:饮食物必须对人体的生命与健康具有可靠的安全性。无论某种食物,一旦发生难以清除的有害污染或变质,特别是对可能属于“有毒物”而难以明确,则宁愿丢弃而不要贸然“尝食”,这决不是“浪费”,而是对生命与健康的维护。

2、平衡性:饮食是人体营养的来源,营养需要平衡。任何饮食忌宜,都必须顾及到食谱的多样性,以保证营养的平衡性。

3、节制性:一般而言,再好吃的食物,都不可暴食。既不可因肠胃饥渴而暴饮暴食,更不可因身体营养需求以外的原因而大吃大喝。否则,诚如中医经典《内经》所言:“饮食自倍,脾胃乃伤”,更有甚者,可至生命终结。

4、相对性:饮食忌宜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其一,一般而言,饮食物只要是可食之物,所有的人都应当是可食用的,之所以讲饮食当有忌宜,主要是因为各人的上述情况不同,则当注意掌握各自的饮食忌宜,其中特别是对于不宜食用的饮食物,还需要个人总结或积累经验,引起下次或今后的的注意。因此,不同的人,饮食忌宜不同,不可一概而论。其二,即使每一个人具有个人专属的饮食忌宜谱,但随着社会状态、自然环境、身体条件的不同,饮食忌宜会有所变化,因此饮食忌宜也不可一概而论。其三,人体生理对于不适合的甚至是有小害小毒的物质,在有限的程度内,都是可以自行调节而消除不利影响的。因此,不必因为偶尔的饮食“犯忌”而心生不安,余悸难消。

5、节俭性:饮食不应浪费,既不宜超量烹调,促使浪费,也应当物尽其用,不轻易丢弃,坚守文明。

六、饮食忌宜,须顾特情所需

饮食忌宜的特情所需主要有:

特殊工作性质:比如嗓音工作者,不可妄食姜辛烟酒之类;高度使用视力的工作者,当宜多食维生素之类,等等。

特殊生活时段:比如需要乘飞机,需要乘长途汽车、外出集体活动需要与团队保持紧密联系等等特殊时段,饮食忌宜的总体原则是忌多食、忌多饮、忌容易产生胀气物等等。

宗教特需:不同的宗教,具有特别的饮食忌宜,不可逾越。非此宗教人士,当尽力尊重。

医疗特需:比如某些检查之前,需要禁食,或需要多饮,或需要食用指定食物等等,对此,医生当然会有所交待。此条虽然属于医学行为,勉强纳入“饮食忌宜”原则,于生活常识,也并无坏处。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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