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医师 肝病科
113医院
三级甲等急性肝衰竭:急性起病,2周内出现Ⅱ度及以上肝性脑病(按照Ⅳ度分类法划分)并有以下表现:①极度乏力,明显厌食、腹胀、恶心、呕吐等严重消化道症状;②短期内黄疸进行性加深;③出血倾向明显,PTA≤40%,且排除其他原因;④肝脏进行性缩小。
亚急性肝衰竭:起病较急,15天至26周出现以下表现:①极度乏力,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②黄疸迅速加深,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日上升≥17.1μmol/L;③凝血酶原时间明显延长,PTA≤40%,并排除其他原因。
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在慢性肝病基础上,短期内发生急性肝功能失代偿的主要临床表现。
慢性肝衰竭:在肝硬化基础上,肝功能进行性减退和失代偿,①有腹水和其他门静脉高压表现;②可有肝性脑病表现;③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白蛋白明显降低;④凝血功能障碍,PTA≤40%。
根据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亚急性和慢加急性肝衰竭又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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