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文章

一成孕妇都是“糖妈妈” 妊娠糖尿病最喜“高龄”

李庆哲
李庆哲

主治医师 神经外科

聊城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糖尿病患者1.14亿,18岁及以上人群的糖尿病患病率已达11.6%。而糖尿病前期的患病率大约为50.1%,即4.934 亿中国人处于糖尿病前期阶段。近四年间,中国多了220万糖尿病患者,平均每年增长了550万例,每天增长了1.5万例,每小时增长了600例,每分钟就增长10例。在未来数年内,我国糖尿病总人数还会不断攀升。

而妊娠糖尿病是糖尿病的一种特殊类型,指怀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怀孕时才出现高血糖的现象。最新调查发现,我国妊娠糖尿病的发病率由原来不到3%上升到现在的10%,而且还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成为又一种妊娠期多发病。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杨慧霞教授介绍,妊娠糖尿病的激增与我国执行新的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有关,新标准由以前的空腹血糖为5.3毫摩尔/升降至5.1毫摩尔/升,口服75克葡萄糖后2小时血糖由8.6毫摩尔/升降至8.5毫摩尔/升(服糖后1小时血糖标准仍然维持10.0毫摩尔/升)。原来是必须有两项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标准可以诊断,现在是任何一项血糖超标就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使用这个新标准后,我国整体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率也随之上升,大概每10 个孕妇就有一个“糖妈妈”。

妊娠可以使隐性糖尿病显性化,使既往无糖尿病的孕妇发生该病,使原有糖尿病患者的病情加重。有调查发现,约30%的妊娠糖尿病患者在5年至10年后转变成慢性而无法治愈的Ⅱ型糖尿病,最终发病率达到60%。

高龄怀孕是妊娠期“带糖”的重要因素

根据以往的调查显示,年龄超过35岁的高龄孕妇,患妊娠糖尿病的风险更高。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生育二胎的高龄甚至超高龄孕产妇会越来越多,未来我国妊娠糖尿病的发生率会继续攀升。

在怀孕24周之后,准妈妈一般需要“喝糖水”、测血糖,接受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而总是有些孕妇特别是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女性,往往将这一环节自行省略。专家提醒,女性妊娠期是极其容易发生糖尿病的时期,发病后自己基本上没有任何不适感觉,但后果却很可怕。妊娠期血糖增高不仅危害孕妇本身,还会对宫内发育的胎儿健康有影响,如早孕期高血糖可引起胎儿在宫内发育异常(胎儿畸形、生长受限、早产等)。另外,如果妊娠期糖尿病后期血糖没有得到很好控制,就容易导致胎儿在宫内过度生长发育,形成巨大儿。这样的胎儿不是提前成熟,而是肺发育成熟延迟,容易发生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同样,因为母亲高血糖环境使得胰岛细胞过度兴奋,产生很多胰岛素,婴儿在离开母体的高血糖环境后,胰岛细胞还在兴奋,因此一出生就容易发生新生儿低血糖。所以说,母亲血糖控制得越不好,胎儿的并发症会越多。

除了高龄妊娠是导致妊娠糖尿病的高风险外,还有哪些孕妇易与糖“攀亲”呢?专家介绍,存在以下情况的孕妇特别需要高度重视妊娠糖尿病的筛查:

1.有糖尿病家族史。糖尿病是一种遗传性疾病,如果直系亲属中有糖尿病患者,那么孕妇也容易患妊娠糖尿病。

2.孕前超重或肥胖。当前国际上通常用体重指数(BMI)来判断是否超重。BMI=体重(公斤)/身高(米2),结果≥24即为超重。

3.曾经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流产史、巨大儿分娩史(生出孩子超过8斤)、胎儿畸形。

4.有多囊卵巢综合征和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等。

准妈妈发生妊娠糖尿病的症状与怀孕后的生理反应颇为相似,容易被忽视。专家提醒,如果孕期出现多饮、多食、多尿的“三多”症状,或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感染反复发作,就要提高警惕了。

五类“糖妈妈”最易变危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产科主任医师李映桃特别提醒,那些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产妇,如果属于从小患过糖尿病、不知道自己患了糖尿病、治疗不规范、妊娠期糖尿病合并感染、妊娠期糖尿病伴妊娠期高血压这五类中的任何一类,都应特别加以重视。因为这五类病患最容易变成产科的危重病人。

从小患过糖尿病,要避免“带糖”怀孕。李映桃介绍,我国的糖尿病患儿越来越多,正以每年10%的幅度上升,目前,糖尿病患儿已占全部糖尿病人数的5%。其中糖尿病女童患者在成年后,如果没有在孕前进行评估,“带糖”怀孕,在孕期糖尿病病情会加重,而且很容易出现严重的母胎并发症。“当女孩成年后,在怀孕前一定要将糖尿病控制好,并且一定要做好孕前评估,在孕期则需要内分泌科和产科协同严密监护。”李映桃提醒说。

准妈妈“带糖”不自知,危险系数高。李映桃介绍,很多“糖妈妈”经常不知道自己得了妊娠糖尿病。据统计,在漏诊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中,约1/3的孕妇会发生酮症酸中毒。也就是说,妊娠酮症酸中毒中,30%为未诊断的新发糖尿病。而妊娠酮症酸中毒导致的胎儿死亡率最高可达85%,幸而近年来已开始大大下降,约9%,孕产妇死亡率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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