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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泄与射精潜伏期科普知识漫谈(一)

左良军
左良军

主任医师 男科

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最早从事男性性功能障碍-早泄研究的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性学家马斯特和约翰逊夫妇。他们认为:早泄是指维持性交的时间不足以使配偶达到性满足的频率超过50%。Davide则认为,男女双方中某一方对射精潜伏期不满意而企图延长射精潜伏期即为早泄。

美国精神病协会《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DSW-IV)》(第四版)对早泄的诊断标准为:1,维持或反复在很小的性刺激下,在插入前,插入时或插入后就射精,比本人的愿望提前。医生判断时应考虑影响性兴奋持续时间的各种因素,比如年龄,新的性伴侣,新的环境和近期的性交频率。2,早泄明显引起本人痛苦和人际关系(配偶之间)紧张。3,早泄不是由某种精神性物质的戒断(如鸦片戒断等)所引起。4,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对射精潜伏期时间不满意或企图延长射精潜伏时间。

美国泌尿外科学会(AUA)提出的诊断标准是:男女双方中某一方对射精潜伏期不满意,或男性不能达到足够长的射精潜伏期,均可以认为早泄。

国内研究观察到早泄患者绝大多数失去随意控制射精反射功能,射精潜伏期在0~3分钟,而正常对照组为3~35分钟。显然,射精潜伏期过短引起男女双方性生活满意度降低是早泄患者的主要临床特征(未完待续)。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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