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文章

40岁以上不建议吃紧急避孕药

曾仁仁
曾仁仁

普外科胃肠病区

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避孕药是已婚女性的亲密伙伴,可促进甜蜜的“性福”。避孕药有许多种,常见的类型有长效避孕药、短效避孕药和紧急避孕药。紧急避孕药,顾名思义,就是在性生活未做避孕措施,或发现原避孕措施失效如同房后发现避孕套破裂后采用的紧急避孕措施,常用的有米非司酮和含激素的紧急避孕药如毓婷、复方左炔诺酮片等。紧急避孕药不是常规的避孕措施,而且有一定的失败率。可是,很多女性不清楚这点,把紧急避孕药当成是“事后”补救的“万能法宝”,甚至把紧急避孕药当成是常规的避孕手段,殊不知,这背后却隐藏着很多的隐患。

激素类的紧急避孕药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人工合成激素,所含的激素量比一般的短效口服避孕药含的激素量大很多,1次紧急避孕药的药量大概是相当于8天常规的短效避孕药的药量,它通过大剂量的孕激素,能在短时间内改变正常的子宫内膜周期性变化,使子宫内膜变薄,分泌不良,很快就萎缩退化,不利于着床,同时通过其他机制阻止排卵、受精,达到避孕的效果。米非司酮主要通过抗孕激素效果避孕。女性朋友需要注意的是,紧急避孕药只能对这一次无保护性生活起保护作用,其避孕有效率明显低于常规避孕方法,而且由于它含有的激素量很大或抗孕激素效果较强,经常使用的话,会扰乱女性自身的荷尔蒙分泌,导致月经紊乱。如频繁使用紧急避孕药,容易抑制女性的生殖内分泌,导致卵巢功能减退、闭经,甚至卵巢早衰、不孕,而且由于紧急避孕药主要在肝脏代谢,长期服用可影响肝功能,含孕激素的紧急避孕药有增加血栓和偏头痛的风险。因此,对于紧急避孕药的使用,1个月经周期内最好不服用第2次,1年内服用不超过3次。

紧急避孕药也不是所有女性都适宜使用的,如孕妇、有血栓家族史、心血管疾病、糖尿病、乳腺癌患者、产后半年内的哺乳妇女等,都应该尽量避免使用紧急避孕药。另外,对于40岁以上的女性来说,因女性卵巢功能逐渐衰退,服用后更易引起月经不调或闭经,因此也不建议使用。

此外,紧急避孕药在使用时间上要注意,一般不超过72小时,尤其是正当排卵期同房时,更应尽早服用,如果服药2个小时内发生呕吐,应尽快补服一次,如果2小时以后呕吐则可以不补服。如果月经量不像平时或者服用紧急避孕药后月经延迟一周还没有来,则应尽早到医院去检查下是否已经“中招”。一旦因服紧急避孕药失败而怀孕,则根据女性的意愿和所服用的紧急避孕药来处理。一般来说,单纯孕激素紧急避孕药不会导致宝宝发生畸形,但要注意排除宫外孕。

在服用紧急避孕药后,有些女性会出现恶心、呕吐、乳胀、头晕、无力、不规则阴道流血等症状,一般不必太过于担心,不需特殊处理。但如果停药后出现月经不规则,且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月经,应尽快找专科医生看看。

总之,紧急避孕药不是常规的避孕措施,在使用时一定要慎重,切勿把它当成“事后”补救的“万能法宝”而经常服用。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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