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文章

恶性骨肿瘤保肢的指征

张强
张强

主任医师 骨科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一、手术指征:

1、 首先病灶解剖上是局限的,可通过扩大切除术祛除原发病灶(ⅡB以下);

2、 患者愿意接受化疗(需18个月,每月一次);

3、 重建的肢体功能优于截肢后假肢的功能。

二、相对反指征:

1、 肿瘤病理性骨折,瘤细胞扩散到组织外;

2、 青少年骨骺未成熟,尤其当肿瘤切除范围包括下肢长骨生长板,要有可延长假体。

三、绝对反指征:

当肿瘤侵蚀到骨外组织无法进行大块切除的。

四、保肢术方法:

1、 关节融合术;

2、 遗体关节移植术;

3、 瘤段灭活在移植术;

4、 金属假体置换术;

5、 遗体+金属复合假体;

6、 小腿旋转成形术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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