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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和手术治疗方法治疗喉癌的区别

刘良发
刘良发

主任医师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北京友谊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根治性放疗仅适用于早期(T1、T2)病变。如局限于会厌、室带或杓会厌襞的肿瘤,病变范围小于1cm,无声带活动受限的声门上癌。或局限于一侧声带或前联合的声带癌,声带运动良好者。根治性放疗的总量应达6000~7000cGy/6~7周。超过7000cGy能否提高治愈率目前尚无定论,但已知放疗的计量越大,肿瘤复发时再手术的困难性则越大。

目前喉癌的治疗多主张手术加放疗。但对于病变范围较广,累及喉咽的癌肿,且肿瘤的分化程度又低者,则以放疗加手术为宜。术前放疗的照射量为4500cGy左右,放疗后休息2周再手术。先行手术者,术中如肿瘤切除完整,无明显的颈淋巴结转移,术后仅作预防性照射时,其总量4500~5000cGy即可。晚期肿瘤,病人情况差,不宜手术治疗的各期病例可采用姑息性放疗。

手术为喉癌治疗的主要手段。常根据病变的范围,肿瘤的生物学行为,病人的全身情况机体的免疫力及有无颈部淋巴结转移等综合因素来选用不同的术式。手术原则是在根治性切除肿瘤的前提下尽量保留或重建喉的发音功能,以便提高病人的生存质量。

化学治疗、手术、放疗和化疗是目前公认的治疗头颈部肿瘤的三大基本手段。喉癌中90%以上为鳞状细胞癌,因而最常选用的药物有甲氨蝶呤(MTX)、顺氯氨铂(DDP)和博来霉素(BLM)等。单一用药疗效差,副作用大。目前多主张联合用药,采用的化疗方式有诱导化疗、辅助化疗和姑息性化疗等多种方法。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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