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文章

“宫颈糜烂”

刘宇新
刘宇新

主任医师 妇产科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发表者:刘宇新 (访问人次:2808)

“宫颈糜烂”不是病

宫颈糜烂是妇科临床工作中最常用的诊断术语。近年来随着对宫颈糜烂发生机制的认识,阴道镜诊断技术的发展,以及对宫颈癌发生机制的进一步明确,宫颈糜烂这一临床应用150多年历史的术语不再恰当, 80年代陆续取消了“宫颈糜烂”这一术语,而将柱状上皮外移所致,肉眼呈现糜烂样改变者称为宫颈柱状上皮外移。它既不是慢性宫颈炎的代名词,也不是宫颈癌的直接高危因素。

近几年对宫颈糜烂发生机制的研究证明: 宫颈糜烂的形成是因卵巢分泌的雌激素使宫颈鳞柱交界外移所致。刚出生的新生女婴中约有1/3的宫颈有“宫颈糜烂”。称为先天性宫颈糜烂;是由于母体在怀孕时身体内的女性激素水平增高而影响到了婴儿的幼小的子宫颈所致!出生后离开了母体,新生女婴的这种糜烂也就自行消退了。青春期后,卵巢分泌的雌激素旺盛,刺激柱状上皮增生使原始鳞柱交界外移至宫颈阴道部。在阴道低PH作用下,柱状上皮下的储备细胞开始向鳞状上皮化生,化生由鳞柱交界内侧开始,向宫颈外口方向进行。妊娠期以及口服避孕药可致鳞柱交界外移,称为生理性宫颈糜烂;绝经后随卵巢功能低下,雌激素水平下降,鳞柱交界又退回宫颈管。

宫颈柱状上皮外移是在雌激素作用下鳞柱交界的外移,是一个生理性过程。外移的柱状上皮,以及转化区在形成过程中,柱状上皮的抵抗力较弱,容易合并感染,尤其容易被侵犯到宫颈柱状上皮的病原体,如沙眼衣原体以及淋病奈瑟菌感染。此外,转化区的存在是否增加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以及宫颈上皮内瘤变(CIN)、宫颈癌的发生,是临床医生是否需要对宫颈柱状上皮外移进行检查处理的依据。取消“宫颈糜烂”这一术语,并不意味着取消这一临床现象。对这一常见的临床现象如何处理?需要提出的是:妇科检查时发现的宫颈外口发红,呈颗粒状,类似糜烂的表现只是一个临床体征,可以是生理性的柱状上皮外移,也可以是病理性的,如感染或宫颈上皮内瘤变以及宫颈癌的早期表现。对这一常见的临床体征应该进行初步鉴别,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处理及处理方案。首先,应行宫颈细胞学筛查,有条件者可行HPV检测,根据筛查结果决定是否行阴道镜检查及活检,排除CIN及宫颈癌。对充血、水肿明显者,尤其是触之易出血,宫颈管有脓性分泌物者,需注意有无沙眼衣原体、淋病奈瑟菌感染。此外,需注意有无黏液脓性宫颈管炎的可能。对于生理性的宫颈柱状上皮外移,现在的研究结果还不支持对其治疗可以减少相关感染、CIN及宫颈癌的发生。

多数专家认为没有感染及面积小可以不予治疗,仅对于一些面积大,并且有分泌物增多或者接触性出血症状者进行治疗;此外,对合并感染者需要治疗。 临床上有些医生对所有“宫颈糜烂”均进行物理治疗甚至“奥洛克三阶手术”而不行宫颈细胞学筛查的行为是不正确的。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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