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文章

食管癌化疗并发症的防治策略系列讲座之七:肝脏毒性

陈俊强
陈俊强

主任医师 放射治疗科

福建省肿瘤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肝脏作为药物代谢的主要靶器官,化疗药物如铂类、紫杉类、氟尿嘧啶类、伊立替康等引起肝损害是食管癌化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临床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肝脏肿大、血清转氨酶升高等,重者可出现黄疸甚至急性肝萎缩。一般在给药后短期内出现转氨酶升高,病人多为短暂性肝功能异常,停药后能迅速恢复。

化疗药物引起肝损害可能的机制:①药物在肝细胞代谢,毒性产物引起肝细胞坏死;②化疗药物可引起肝细胞与胆汁排泄、分泌有关的细胞器损伤,或者损伤毛细胆管、小叶间胆管,引起胆管结构的破坏、硬化,致使肝内胆汁淤积;③化疗药物造成线粒体损害,导致脂肪代谢异常,引起肝细胞内脂肪堆积,致使肝细胞坏死;④肝血管损害,引起肝静脉阻塞性疾病。

防治康复措施:

1)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清淡、高碳水化合物饮食,适当增加蛋白质、维生素的摄入量、戒酒等,做好心理护理,减轻焦虑,注意休息。

2)积极治疗基础肝病:①有报道在接受化疗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肿瘤患者中,14%~50%的患者体内HBV被重新激活,建议常规口服拉米夫定、阿德福韦等抑制乙肝病毒复制的药物,以进一步减少化疗肝损伤的发生率;②合并丙肝者,同时给予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③脂肪肝者或肝内胆汁淤积症者应同时作出相应的处理;④避免联合使用增强肝毒性的其他药物,如乙酰氨基酚等。

3)化疗前、后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有异常应谨慎使用化疗药,可先给予保肝药,主要有:①解毒类药物如谷胱甘肽,可清除化疗药物形成的氧自由基,或与化疗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结合成低毒产物,保护或恢复肝细胞功能;②抗炎类及降酶药物如异甘草酸镁,通过干扰肝细胞代谢,形成氧自由基,损伤肝功能。谷胱甘肽异甘草酸镁具有抗炎、保护肝细胞膜、清除体内自由基、解毒、抗生物氧化,减轻肝损害并促进肝功能恢复;③促进能量代谢类药物如天门冬氨酸鸟氨酸等,参与肝细胞内核酸的合成,对三羧酸循环代谢过程的也有间接促进作用,促进了肝细胞内的能量生成,以利于修复被损伤的肝细胞。

4)给予对症支持治疗,以维持内环境稳定, 保障重要器官的功能, 促进肝细胞再生,必要时可加用白蛋白或输新鲜血浆。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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