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文章

误用过期注射液真不该!

朱瑜琪
朱瑜琪

主任医师 骨外科

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三级甲等
极速问诊

据媒体报道,1月16日至17日两天,黑龙江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医院儿科共为14名患儿使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目前患儿病情平稳,未出现其他症状和身体不适的情况。据了解,过期的葡萄糖注射液一共有80袋,其中有24袋已经为14名患儿注射。1月17日11时许,一名患儿在延寿县人民医院注射5%葡萄糖注射液时,其陪床家属发现该注射液上标注的有效期为2015年12月19日,随即告知医院护士沙显影,护士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科室主任,同时采取了紧急措施,为正在输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的患儿停止输液,并更换了合格的注射液。

事发后,延寿县人民医院向县卫计局汇报,县卫计局向市卫计局请求医疗技术支持,1月18日上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儿童医院儿科、药剂专家共4人来到延寿县对患儿进行会诊,为输注过过期注射液的患儿进行免费身体检查,并制定了下一步治疗方案。目前,患儿病情平稳,未出其他症状和身体不适的情况。对此,延寿县人民医院对患者家属作出承诺,输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的患儿一直到治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县人民医院承担。还会将情况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由其委托权威专业机构对期葡萄糖注射液进行质量检测,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我所关注的不仅仅是检测结果,不仅仅是处理决定,关注的是在日常诊疗活动中的三查七对是如何执行的,从药物的错误发放,到加药、配药、输液有数个环节,需要查对,为什么都没有发现?如果输注的不是葡萄糖,如果陪床家属没有及时发现,为什么发现的偏偏是陪床家属而不是我们的医务人员,难道我们不能好好的反思吗?

作为医务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随时随刻的诊疗行为都关乎病人的健康和生命,一定要吸取教训,杜绝再犯!


此文章内容仅代表医生观点,仅供参考。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请到当地医院就诊,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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